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努力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既是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人民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
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奋斗目标
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的崇高社会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奋斗目标。从中国共产党成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在带领全国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百年奋进历程中,一直致力于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带领全国人民历史性地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并立足新发展阶段,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对共同富裕的道路、理论、目标和步骤进行了新的阐释和部署。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明确要求“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更加重视公平和共同富裕,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步。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在迈向共同富裕的征程上前进了一大步,充分体现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对初心的坚守。在新时代推动共同富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保障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需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面领导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保障。
完善基础性制度安排。推动共同富裕,必须要解决好发展生产力与共享生产成果的关系,使发展成果被广大人民群众所共享,要以共享发展引导财富结构和收入结构的再平衡,提高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和包容性。共同富裕是对全社会而言的,必须脚踏实地、久久为功,不是所有人都同时富裕,也不是所有地区同时达到一个富裕水准,不同人群不仅实现富裕的程度有高有低,时间上也会有先有后。
因此,要发挥党的领导的制度优势,做好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构建。一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二是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更好结合,确保各要素平等参与收入分配。三是完善分配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合理调节城乡、区域和不同群体间的分配关系。
理顺分配机制。如何实现分配公平,不可避免会遇到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冲突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只有依靠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统筹好市场、政府和社会的不同主体作用,才能理顺分配机制。
在初次分配中,要坚持按照生产要素贡献参与分配的市场机制,政府做好相应的法律法规建设,确保劳动所得得到法律保护,确保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支付得到有效保障。
在二次分配中,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主要利用税收和社保两大调节工具确保分配公平,其中税收方面要完善包括个人所得税等税制,通过差异税率调节再分配,探索征收房地产税等,有效调节财富分布不均带来的收入分配不公平,社保方面要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对城乡低收入人群的转移支付和保障,构筑社会安全网。
在三次分配中,则要发挥社会的作用,依靠社会道德推动企业和个人资源的慈善捐赠:一是要完善慈善基金会的监管制度,提高慈善组织公信力,重建三次分配的社会信任。二是在全社会普及慈善意识,改变当前慈善捐赠中重企业而轻个人的格局。三是给予慈善捐赠一定的激励,包括采取所得税优惠税率和减免等政策,推动慈善捐赠事业的发展,缩小分配差距。
统筹物质富裕与精神富裕。实现共同富裕不仅仅是指物质上要富裕,精神上也要富裕。物质富裕体现的是满足人们物质需求的能力达到高水平,是一个国家经济实力和科技实力的有力体现,而精神富裕体现的是满足人们文化需求的能力达到较高水平,是一个国家文化实力的有力体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不仅包括对物质财富的追求,也包括对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的追求。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协调,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特征。
为解决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经济社会发展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为人民提供更为丰富多样和更高精神品位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发展公共文化事业,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构筑强大精神家园,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统筹共建与共享。共建是指实现共同富裕的主体,要依靠全体人民勤劳致富。共享是指实现共同富裕的客体,即经济发展的成果应当被全体人民共同享有。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仅要在共享方面的分配机制改革上发挥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政治优势,更要在共建方面通过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激发全体人民的创造潜能。
中国共产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实现全社会共建和全社会共享,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给人民提供公平创富的条件,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畅通社会流动通道;增强人民的创富能力和本领,提高全社会人民的受教育程度,提高人民的就业创业能力;构建人民合法分享创富成果的保障,形成全社会勤劳致富的有效激励。
保证共同富裕政策的连续性。共同富裕是最终目标,但最终目标不等同于实现的过程。共同富裕不是同步富裕,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共同富裕过程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要对一定时期内合理的收入分配差距具有容忍度,也要对实现“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分配结构具有坚定的目标意识。
因此,只有依靠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才能够有效协调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凝聚全社会关于共同富裕的共识。要依靠党的全面领导保证政策的整体性和连续性,既要做好系统推进,构建关于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也要做好重点突破,针对我国城乡、区域和个体之间在分配差距、民生领域短板等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持续推动共同富裕:一是针对区域差距,要通过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战略解决区域发展再平衡。二是针对城乡差距,要通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来实现城乡发展再平衡。三是针对个体分配差距,要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不合理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实现个体收入分配再平衡。四是针对民生短板,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同时在教育、医疗、住房等领域构建基本的保障体系,不断推进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作者系西北大学中国西部经济发展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