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表了一系列的重要论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纵观中华民族的五千多年文明史,中华民族就是一个由“自在”到“自觉”再到“自强”发展而来的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从历史逻辑了解中华民族追求团结统一的内生动力之源和深刻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丰富内涵,是我们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视角。
中华民族是一个“自在”的民族共同体
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经历了漫长的过程。自有史料记载以来,中华大地上就存在着众多大小氏族、部落、部落联盟等,因经济交往、人口流动、战争等因素,逐渐汇入以“华夏”“诸夏”为名的族类共同体。这些族类共同体通过不断地碰撞与融合,形成了以炎黄华夏为凝聚核心、“五方之民”共天下的交融格局。在各个民族共同缔造统一国家的进程中,把各民族联系起来的,有无数条纽带:因地理位置而形成的“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格局是将各民族联系起来的现实土壤;多元一体的中华文化是将各民族联系起来的精神纽带;草原、雪域、海洋等区域互补共生的经济关系是将各民族联系起来的经济纽带;同属中华民族的强烈认同感是将各民族联系起来的情感纽带;“天下观”“大一统”政治思想的演化是将各民族联系起来的政治纽带。正如费孝通所说:“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则是在几千年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
几千年来,中华民族始终崇尚、追求团结统一,历代中原王朝均以中国正统自居,即使是边疆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政权,均认同“苟不能使九州合为一统者,皆有天子之名而无其实”的“大一统”观念,以及分裂时期各个政权无论正统与非正统,都将统一天下、建立自己的王朝作为重要历史使命,采取武力强制、施以教化等方式加速统一并管理各族,促进各民族间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血缘上的密切联系,从而建立增进各族间的和平共处关系。欧洲从古罗马帝国灭亡之后,就再也没有统一过。中国在历史上也曾出现统一和分裂交互进行的局面,使得中华民族作为统一的整体逐步走向成熟。这样的过程使得中华文明成为世界上唯一没有断过流的文明,从而塑造了各民族守望相助的共有精神家园和“同是一家人”“一家亲”的共同体意识。由此可见,我国各民族在历史上逐渐形成了一套共同遵循的价值观念,这种整体性意识存在于各民族的历史活动之中,如对中华文化的认可、对国家的忠诚、对祖先的敬畏等,形成了“自在”的民族实体。
中华民族是一个“自觉”的民族共同体
近代以来,随着世界局势的骤然变化,中国逐步从封建帝制王朝向现代主权国家转型。1840年鸦片战争后的百年间,西方列强通过战争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面对亡国灭种的危险,中华各族儿女团结一致、共赴国难,开启了近现代救亡图存的系列尝试与伟大斗争实践,“中华民族”的名称得以提出,中华民族观念进一步被塑造成型并得以广泛传播,中华民族意识应运而生并逐渐觉醒;由清末“五族大同”演变而成的“五族共和”民族观念成为中华民国(民国时期)的建国主张,这一转变为近现代中华民族的概念生成提供了思想雏形,打下了思想基础,促进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发展;九一八事变尤其是七七事变后,“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成为中国各族人民的共识,中华民族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开始全民抗战,各民族募集抗日物资、共同投身抗日救亡运动,建立起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成为中国战胜日本帝国主义的强大力量。在这期间,中华民族在与西方列强的对抗中完成了从“自在”民族实体到“自觉”民族实体的转变,“中华民族”成为全国各族人民普遍认同的共同称谓,各民族儿女产生了同属中华民族的强烈认同感,民族共同心理和意识得到提升和加强。
中华民族是一个“自强”的民族共同体
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全国各族人民同仇敌忾、浴血奋战,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华民族获得独立和解放,同时也被赋予新的历史意义,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使中华民族获得了基本的政治框架,具有了民族国家的形式。在中国迈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征程中,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也开启了新的征程。全国各族人民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携手走过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推翻了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封建主义“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携手走过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艰辛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奠定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政治前提;携手走进改革开放新时期,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经过各族人民接力奋斗,我国经济社会、人民生活水平、国家综合实力得到了质的飞跃,极大提高了各族人民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进一步巩固和强化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其突出表现在于“中华民族”深入人心:从“牢固树立”“积极培育”到“铸牢”;从党的十九大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党章,到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将“中华民族”写入宪法……话语的调整和制度层面上的改变都表明,在中国发展进步的新征程中,特别是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基础将更加深厚、纽带将更加牢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由“自觉”走向了“自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民族之所以团结融合,多元之所以聚为一体,源自各民族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源自中华民族追求团结统一的内生动力。”这一重要论述厘清了中华民族历史演进的规律,指明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逻辑。当前,我们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必然性、极端重要性和现实针对性,使之贯穿党的民族工作各领域全过程,推动各民族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合力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未来。
(作者为广西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